重庆[切换城市][登录][注册]
搜索风云榜 | 免费发布信息 | 会员签到免费发布信息网址大全

重庆办公司注册 个体公司营业执照

2019-1-2 14:38:23 浏览:10次

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投资主体的单一性和业主对企业控制的单独性,决定了法律将业主人格与其独资企业人格视为一体, 但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业主毕竟不能等同。
作为出资人,他投入独资企业的财产是有定数的,按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,在他设立独资企业时就申报和明确了出资额,并可作为独资企业的注册资金。
其投资可以是他的全部财产,也可以是他个人全部财产的部分;其独资企业的收益也不一定是他的全部收益。
因此业主的人格与独资企业的人格只能“视为”一体,而不能在二者之间划等号。

而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讲,其财产是相对固定的,与业主的个人财产有区别,即投资人的出资和独资企业的收益为独资企业的财产。
因而,当个人独资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时,要以其企业的全部财产予以清偿,不足清偿时,由出资人以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。
实际上,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是非法人组织,它没有自己的财产,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就是投资人(业主)的财产,与其说独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,不如说投资人(业主)承担民事责任确切,说独资企业承担责任只是一种习惯而已。
对此观点,笔者在以下的叙述中不再重复。
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,其财产用于清偿企业债务,清偿顺序如下:

(1)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;

(2)所欠税款;

(3)其他债务。
前一顺序没有清偿的,后一顺序不得清偿;同一顺序的,按照比例清偿;不足清偿的,由投资人以其他个人财产清偿。

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的规定,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,其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。

24小时咨询电话:刘女士 15502397759 (微信同号)

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营业执照 重庆商标注册

联系地址:重庆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333号康德国际5A甲级写字楼29-3

公司网站:重庆营业执照 www.cqmanniu.biz

“重庆办公司注册 个体公司营业执照”该信息由会员自行发布。采用请谨慎,不贪小便宜,以防上当!
© 2007 - 2024 版权所有 娃酷网 粤ICP备19125541号-1